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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协议

【审慎阅读】在推广、销售翰德公司业务或产品,成为公司会员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即条例,本文中"协议”等同于“条例”)。请会员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重点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应重点阅读。如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翰德公司客服咨询。

【签约动作】当会员按照本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后,即表示会员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翰德公司达成一致,接受翰德公司的委托向客户提供服务。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会员的准入、日常管理、考核、变更等管理,确保公司产品在市场上顺利推广和销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翰德公司所有会员。

1.3管理部门:销售管理部门负责会员的统筹管理。

2.管理原则

2.1平等、互惠的原则

2.2诚实守信、实现双赢的原则

2.3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

2.4日常管理、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会员加盟条件

3.1资格

3.1.1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等法律规定的可以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

3.1.2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3.1.3自然人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的有购买能力的人;

3.2会员信息管理

3.2.1真实合法

按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真实地提供会员的信息(包括会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等),以便公司对会员的管理。会员有义务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3.2.2更新维护

会员应当及时更新提供的信息,公司将依法不定时地对会员信息进行检查核实,会员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如公司按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对应会员联系未果、会员未按翰德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会员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会员提供的信息无效的,会员将承担因此对自身、他人及翰德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翰德公司可向会员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会员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会员资格,翰德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3.2.3账户安全规范

会员的账户自行设置并保管,翰德公司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会员提供账户密码,因此,会员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并确保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平台。

账户因会员主动泄露或因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翰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法律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账户登录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会员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会员应立即通知翰德公司。会员理解翰德公司对会员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翰德公司应会员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翰德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外,翰德公司不承担责任。

3.3会员信息管理

翰德公司非常重视会员身份信息的保护,在会员签订本协议后,会员同意翰德公司按照隐私权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会员信息。

4.会员的日常管理

4.1概述

4.1会员准入:在翰德公司销售平台按要求注册相关信息,阅读同意并符合本条例所有约定内容后,成为翰德公司会员。

4.2会员接受翰德公司的委托,作为翰德公司商品或服务的授权合作会员,对翰德公司商品或服务进行推广及销售。

4.3会员体系

4.3.1为鼓励会员积极的进行业务拓展、市场推广,翰德公司根据会员的销售规模业绩及翰德公司设置的相关考核指标等要求,建立了创新互联网会员体系。

4.3.2公司根据会员累计销售额及有效推荐成为翰德公司会员的购买数量作为评定会员的业绩标准。(有效推荐是指其ID介绍他人注册成为会员)

4.3.3公司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会员对外推荐注册时,由终端客户统一在翰德公司平台下单购买,并在收到会员款项后统一由翰德公司安排发货。

4.3. 4会员按业绩考核确定,公司通过统一的业绩统计系统,按考核标准统计各会员对外销售及推荐注册人员的购买数量增长数,并据此调整其贡献度。

4.4依法纳税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会员应当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5.会员行为规范及处罚措施

5.1处罚等级说明

一级处罚:通报批评;

二级处罚:支付一个月奖金款项金额的违约金;

三级处罚:支付三个月奖金款项金额的违约金;

四级处罚:支付六个月奖金款项金额的违约金;

五级处罚:奖金款项暂停结算,观察其行为,最长12个月;

六级处罚:解除会员资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公司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连带责任:按照影响程度适用一级至六级处罚;

5.2市场行为规范要求

5.2.1翰德公司会员有责任与公司一同维护市场公平,会员不得高价、削价销售翰德公司产品, 违者给予最低三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究连带责任。

52.2禁止以非法的形式拓展市场,会员可宣传销售多份产品或服务。严禁拿公司产品进行多层次销售,严禁盗版出品销售,违者给予六级处罚,甚至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2.3禁止夸大公司、过度渲染项目与产品,禁止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领导、职员的名义,或国家公职人员、明星等公众人物,或国家机关单位、社会知名机构等作背书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一经取证查实,违者给予最低四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2.4禁止贬低、诽谤、诋毁任何行业、职业及个人,禁止利用翰德公司会员的身份收受非法款项;禁止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于非公司项目的行为;禁止利用资源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项目或事情;不得夸大宣传经济收益。违者给予直接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2.5市场拓展过程中,禁止涉及政治、宗教、信仰等非商业性话题和言论,禁止触犯市场归属地的法律法规与社会道德。违者给予直接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2.6禁止进行不正当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以任何理由、手段来游说、诱导潜在会员变更行业或市场;以任何理由、手段来游说、诱导会员变更行业或市场;捆绑非官方产品销售;捆绑非官方业务销售;吸纳变更行业或市场的会员成为本市场会员;买卖翰德公司会员账号、合伙经营同一个账号等操作业绩行为;未经公司许可而拉帮结派、自立名号、搞个人主义等自行建立组织或派别行为。一经发现,所有涉事人员直接六级处罚。涉事的各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2.7禁止杜撰、散布非公司发布的宣传资料、业务政策、营运情况等信息,对公司公布的各类信息作失真的或夸大的传达或宣导。一经取证查实,涉事人员处于最低四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2. 8未获得公司出具的书面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宣布公司的任何会员信息。一经取证查实,涉事人员处于最低三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2.9会员应当严格法律法规、本条例及协议履行,如若涉嫌触犯法律法规者,所有涉事会员直接六级处罚。

5.3到访管理

5.3.1所有来访会员应当在预约成功后方可到访公司,目前有且唯一的预约通道:【翰德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5.3.2所有来访会员应当按照预约系统预约条件进行预约,未预约或未满足预约条件的到访会员给予二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 4辅销资料管理

5.4.1禁止使用非公司指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及视频资料开展业务活动,禁止擅自修改公司资料。违者给予最低二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4.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制作业务辅销资料。资料形式包括纸质及电子版;资料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单张、手册、名片、网站、网页、第三方营销工具(如超级伙伴、美篇等)。违者给予最低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4.3任何会员不得私自销售翰德公司辅销资料。违者给予最低二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5会议管理制度

5.5.1禁止不经申报(包括翰德公司和当地公安)召开关于翰德公司会员的各类营销会议。违者给予最低二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5.2禁止会员利用翰德公司会员名义胡乱收取任何费用。违者给予最低二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5.3会员培训课程的内容应当以执业操守、公司优势、行业趋势、文化产品、物联网、区块链产业为基础,不得失真宣导会员提货价格。违者给予最低二级处罚,造成市场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5.4会员在培训课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业务政策及商德守则的规定,不得影响四邻的学习、生活、工作,不得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好场地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5.5. 5会员培训会议的召集举办和主讲人员,必须是经公司认证的培训讲师,其他会员禁止举办培训会议。培训会议的方案、场地报备情况、课件、录音与视频等必须提交至公司备案。

5.5. 6违反会议管理制度者,责任由组织者与联合组织者共同承担,一经取证查实, 给予最低三级以上处罚;对市场及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 6市场宣传管理

5.6.1会员应当严格遵守辅销资料管理(上述5.4)展开市场宣传。宣传内容应当使用公司发布的图文素材,禁止擅自修改图文内容或添加个人信息,禁止对外发布非公司官方宣传的内容。一经取证查实,给予最低三级以上处罚;对市场及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6.2会员可通过微信、微信群、朋友圈、QQQQ群、QQ空间等个人私密圈进行分享,不得在任何第三方网站、平台(如:加盟网站、淘宝网、京东、阿里巴巴、慧聪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商城、媒体等)宣传、引流和售卖翰德公司会员。一经取证查实,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6.3任何会员不得擅自将公司的任何资料发至网络或各类渠道的媒体。一经取证查实, 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6.4禁止翰德公司会员在任何渠道公开提货价格、结算款项及各类收入情况。公开与被公开的会员最高给予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

5.7知识产权管理

5.7.1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深圳翰德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产品名称(文案、解决方案、实物类等)、LOGO商标、企业资质证件、内部文件、保密资料等。

5.7 2禁止会员私自开设翰德公司会员工作室、俱乐部、数据中心运营中心、分公司、办事处等非公司官方授权的各类办事机构。

5.7.3禁止会员冒用公司知识产权私自建立公众号、论坛、贴吧、博客、网站、网络商城、网络店铺、实体店、自媒体、直播网站等。

5.7.4未获得公司的书面文件批准,禁止在任何场合、活动使用公司知识产权内容;禁止将公司知识产权内容作为其他机构、实业的名称,或授权他人使用。

5.7 5违反知识产权管理的行为,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体请参考《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给予最低五级、最高六级处罚,涉事的会员,由公司酌情追究连带责任,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8监督及处罚

5.8.1除以管理条例外,任何有损公司形象、侵犯公司权利的行为,公司有权按情节轻重,给予不限等级处罚。

6会员协议的变更

6.1翰德公司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定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7. 0约定的方式通知会员。

6.2如会员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会员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会员资格,变更事项对会员不产生效力;如会员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作为会员推广、销售公司产品,则视为会员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7.通知

7.1有效联系方式

会员应该向翰德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等级机、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会员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翰德公司将向会员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公众号/APP向会员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会员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会员务必及时关注。

7.2通知的送达

7.2.1翰德公司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会员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公众号公告,向会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会员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7.2.2对于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会员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会员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会员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会员在平台登记、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平台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7.2.3会员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会员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会员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7.2 4会员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会员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8.会员协议的终止

8.1终止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时,翰德公司将以本协议第六条所列的方式通知会员终止本协议:

8.1.1会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翰德公司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8.1.2会员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等行为,翰德公司对会员账户予以注销处理;

8.1.3除上述情形外,因会员违反翰德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则、条例及法律法规,翰德公司对会员账户予以注销处理;

8.1.4其它应当终止会员的情况。

8.2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8.2.1用户信息披露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翰德公司无义务向会员或会员指定的第三方披露会员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8.2.2翰德公司权利

8.2.2.1本协议终止后,翰德公司仍享有继续保存会员留存于平台的各类信息的权利;

8.2.2.2本协议终止后,对会员过往的违约或违法行为,翰德公司未处理的,不视为翰德公司放弃追究该等违约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翰德公司仍可依据本协议向会员追究违约责任。

9.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9.1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9.2管辖

会员与翰德公司合作服务有关的争议,由翰德公司与会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翰德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可分性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